我们这边要办离婚,男方不同意,我去法院起诉,在法院起诉,一个月多不管咋办
-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包括: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起诉时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