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上司请假他不承认,请假算缺勤吗?

2021-03-31 13: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不属于旷工,除非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制例外规定的情形;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延长的工作时间受法律限制;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事假、年假按工作日计算。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是连续日,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是付薪假日。如按全日制5天8小时的情况下,每周有两天休息,一般情况下是周六周日假期,如需上班,则按劳动法支付相应的报酬。
  • 事假可以不批,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个人事务本身的合理性、紧迫性。事假如果未获批准,个人擅自休息的,当然是旷工。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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