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怀孕五个月,男方一直推。他不负责任怎么办?

2021-03-31 14:23: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意见》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女方怀孕,男方不管的话,首先要确定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如果已经结婚了的,在怀孕的特殊时期,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履行照顾扶养的义务,若男方不改且女方无法忍受,则女方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要求离婚,并对肚子里的孩子做好打算,若要生下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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