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内经常很晚了才回家,并且在这两三周内,以准备在丽江开家旅馆为由,背到
我在外(他的表哥和他的一位朋友)借了‘他说的’22万+10万共32万元,前几天
我交电话费时发现他的手机里最近两个月与小三联系密切(确实是小三的电话号
码,由多方确定了的),我准备给他离婚,1.但是不是离婚后我也要还钱?(是在
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2.叫他写欠条有用吗???3.因为他的意思就是想叫我平
摊这笔债务,但这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所以我不想还钱,还请各位
律师朋友指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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