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卖家签署居间合同,卖家不愿卖房了,可是卖家只肯赔偿二倍订金,不愿依照合同书规定的百分之十合同违约金赔付,那样大家应该怎么办?卖家应当怎样赔付

消费者维权
2021-03-31 14:3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房屋所有人反悔不按约定将房屋进行过户的,作为购房方可与房屋所有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屋所有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支付损害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支付损害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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