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被前男友骚扰的事情,我们因为性格不合已经分手一年多,可是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对我不断的骚扰,不只打电话,还到我公司楼下来堵我,在网络上辱骂、诽谤、恐吓我,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找不到我,就盗我QQ号,加我QQ号里的好友,之后骚扰他们,还发一些侮辱我的话。后来我经不起他的骚扰,换了手机号。可是没想到,他更变本加厉的骚扰我还有我的同事,并且在背后调查我的单位及单位同事的名字、手机号及其公司相关的事情。之后每天都会在QQ里发一些辱骂、恐吓我的话,逼我接他电话和要见我。我曾好言相劝过,也和他讲道理过,甚至也和他对骂过,可是都无济于事。现在他竟更过分,把我的个人资料什么的发在网上,说我是什么小姐,甚至辱骂我的姐姐。还多次诅咒、辱骂、威胁过我的家人。这一年多的时候里,不计其数。因为他我调离所在城市,可是他仍不罢休。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对我及家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以前他在QQ上发的那些不堪入目的话都让我删了,我以为忍忍过去了。可是没想到他越来越过分了。我现在真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您帮帮我!我只有五月份的网上那些记录,现在正积极找以前的那些记录,可是因为都让我删了,所以找回来的希望不太大。

???请帮帮我吧!!我真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以为忍一下就好了。请给我一些法律上的援助吧。我该怎么拿起法律武器去给自己讨回公道。在这里我先谢谢您了!!

2018-12-30 17:0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上述规定,多次发信息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   使用暴力,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则构成侮辱犯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遇到电话威胁恐吓,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发生辱骂、骚扰以及名誉诽谤等相关行为,通常情况下,先公证保存证据,然后诉讼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然后如果对方坚持不停止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请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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