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与别人因纠纷打架,现对方鉴定轻伤二级,派出所以立案。我也和对方达成谅解,对方也出具了谅解书。请问,我还有可能被公诉吗?另外最后还有可能背叛实刑吗?判缓刑的概率大吗?

刑事辩护
2018-12-30 17:0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判缓刑的刑期条件。
      
    2、如果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判缓刑的概率会高一些。
      
    3、能不能判缓刑,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量刑情节与公诉意见、辩护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会判刑。法院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判刑。  检察院批准逮捕,已说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也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实刑,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都是可以争取缓刑的。
  • 对于轻伤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属于公诉。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   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当立案。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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