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觉得在孤儿院领养一个孩子,如今有一个孩子,还能收养吗?

收养
2021-03-31 17:5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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