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劳务建筑公司上班,干了4年了。当初进这个公司时,是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发,年底结清。自从2014年以后,每个月就只是发了3500的基本工资。我已经到劳动部门申述了,劳动部门要证据,我目前手上,就只有每个月上班的考勤表,和一张其他项目的工资结算单(也未发),我能要回现在项目的工资吗我能要回剩余的差额吗?

2018-12-30 17:2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吗的答案如下:  绩效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单位工资形式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得工资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这种薪资标准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相悖了。
      换句话说,实得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由于员工绩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绩效工资缺口甚至变成零,也不得低于这个界限,而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 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基本工资制度是指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时做依据的包括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定级升级、工资调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综合。总结实践的经验,基本工资制度一般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基数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职务等级工资制、多元结构工资制和薪点工资制等几种。因工种、岗位制宜,选择适合其劳动特点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具体组织工资分配的起点和基础。基本工资制度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只是对职工提供的定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必须在考核职工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后,运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动地兑现。当职工在定额劳动之上提供了超额劳动时,除工资之外,还应另外支付超额劳动的报酬即奖金;当其完不成定额劳动时,则要扣减相应部分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如果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