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一家公司工作了两个半月,2016年4月25日去了。前几天说没有工资,4月28日进公司,签字的合同是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我7月12日上班,发工资日是13日,这么长时间,上司没有发工资,多次找她,一直没有借钱,我只有劳动合同,还有聊天记录,怎么办,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31 19:2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试用期讨薪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在试用期讨薪问题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