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没有支付生活费,提起诉讼要多少钱?

2021-03-31 19:50: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追讨欠款属于民商服务:
    (1) 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① 未曾代理
    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
    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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