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我的名义拿了30万跑了。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2021-03-31 20: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应当分情况处理,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所以对方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才可以告其诈骗。
  • 二房东拿钱跑了不可以告他诈骗,不属于诈骗,是无权代理,是民事纠纷。租房子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应当由房东承担,房东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由此给房东带来的损失应当由房东向“二房东”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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