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2月11日新员工入职一家药房。8月4日签署的合同书。8月29日向店家明确提出离职。店家说工作人员不足,要我等再招骋来工作人员再走。一直沒有招骋来人。我于9月23日确立30号辞职。她还说要我等。她们没批,说我没提早一个月明确提出辞职。上不上22号,不发送给我薪水。急缺刑事辩护律师协助。被急得不好

刑事辩护
2021-03-31 22:4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个人辞职需要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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