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丈夫的家庭暴力,我现在想离婚,他不同意,我想向法院起诉,可以离婚吗?孩子的监护权给谁?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
2021-03-31 23:29: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到一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否能一次性离掉需要看另一方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