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早教机构实习,没过实习期,被裁了,工作时间十八天,那么请问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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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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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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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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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