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宝宝现在半岁多点,因夫妻感情不合,两个人经常吵架,是男方先提出的离婚,而夫妻两人都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男方咨询到小孩未满2周岁抚养权归女方,然后就悄无声息了。补充几点:男方在孩子刚满月的时候就不给生活费,我因生宝宝目前辞职哺乳期内,男方自宝宝满月吵完架就断了一切联系,也不给生活费,都是靠娘家父母的帮助在带着宝宝。请问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夫妻两人离婚?如果男方故意拖着不又或者是想拖着宝宝2岁之后再离,女方需要做什么才对自己争取孩子抚养权和离婚有利?

离婚
2021-04-01 04:4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1、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
    2、如孩子已经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年龄较大的,而男方未做绝育手术,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会大些;
    3、孩子的生活现状,如果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形成较为稳定的成长环境,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去改变现状,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等。
  •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
    1、十周岁以及以上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2、收入状况;
    3、工作环境;
    4、居住条件更好;
    5、双方的工作性质;
    6、性格修养;
    7、文化程度;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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