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9月9号本应该高兴的日子,可是就在这天的下午,我们公司一个年长的员工让公司里的一个员工告诉我

:"你明天不会来了."我一下子慌了,这个公司名字是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又叫中国担保协会)里面全是四

川.重庆的南方人,我想我平时也没有做错什么,工作也很认真,不可能让我走啊!别的同事也觉不想不通.我

为了挽留这个工作找我们那里的负责人杜秘书长,想问问是什么情况,原来是我们那个年长的女员工看我不

顺让我走,说她早有让我走的意思只不过负责人说我给他的印象很好不愿意让我走所以才推了.没想到最后

还是说了.由于在公司的重要性公司决定要我离开.我本不想离开,不过想了想自己若是强留下来也没有太

大的意义.第二天如他们所说的就人理了离职,决定就着没有工作又是中秋回家了.

我是从7月19号入职的,在8月18号(规定每月18号发工资)没有发,但是9月18号发了2003,我一下子呆掉了,

刚去时说好每月1800底薪+225饭补,工资不对,我本是被辞退的按说要提前5天告知我啊,可是他们太狠了让

我第二天就不要来了,朋友们之前就说是有补偿金的,可是我念在领导们对我也不错的份上想算了吧,有工

资就行了,没想到9.18号发了2003连之前说好的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我当里还在家,不敢告诉父母,我对朋

友说起朋友说不管怎样说他们犯法了,

之后我给还在那个工司上班的两个同事打了电话也是这个情况,我才知道他们不是故意对我的,他们只是看

我们是刚出校门不久的孩子.过了十一我回到了北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得知那两个同事还想在哪里做,我

怎么能说动他们呢!只有靠我自己了,我给北京西城区的劳动局打了电话他们说要我拿出证据,写了表之后

才能立案,可问题是我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证据.

2018-12-30 18:46: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没发工资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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