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离婚的时候给了我孩子的监护权,但是男人没有给我。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把孩子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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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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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通常归其中一方抚养的,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者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有两种方式。那么第一个就是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的父母可以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变更抚养权,那么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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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
1、十周岁以及以上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2、收入状况;
3、工作环境;
4、居住条件更好;
5、双方的工作性质;
6、性格修养;
7、文化程度;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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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