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期三天。实习期过后不录用该不该给工资?

2021-04-01 07:1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 有的。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 有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