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很喜欢房子,在预约书上签字,交了2万美元的存款。双方约定于2014年4月28日签订购房合同,但开发人员说因为住房抵押银行无法解除,到2014年5月3日为止没有签订合同。我想取消合同,可以退货吗?可以请求对方双倍返还吗?另外,1万5千美元给所谓的电器商品买了95折,可以一起退款吗

刑事辩护
2021-04-01 07:29: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相关规定,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可以退.消费者在购买任何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要慎重,不要轻易交纳定金,要搞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该商品,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可以退还,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而定金与订金有本质的区别.定金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之一,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的数额是要看合同的约定的,不是开发商说多少就多少。 预交的钱到底是定金还是预付款要看合同中是怎么表述的,在没有合同情况下,无法确定其性质。 按规定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是不能与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如果开发商现在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起诉到法院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收取。
  • 在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买卖定金,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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