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照明工程公司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没有签约,现在我工作了七天,他说我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要我退休,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1-04-01 07: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先辞职再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欠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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