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离婚四年结婚了。我现在没有工作。离婚协议书上每月支付孩子500人的抚养费,现在没有经济来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01 08:0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就算没有收入,也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可以向其索要,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 对方没收入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经济情况不好,可以适当少给,如果协商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