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于2010年腊月认识,今年4月12日领取的结婚证,期间他曾以各种理由向我家里借钱,共计5万元,没有打欠条(他说打条,钱到手后却不写),到5月20日,我和他关系恶劣,向他要钱,他不承认,我应如何追回欠款
他曾经3.4次出手打我,去年夏天曾有一次被他打流产,我应如何追究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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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没打借条到期不还款,应当收集借款
证据,如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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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不承认可以进行笔记鉴定的。如果确有真实的
债权债务发生,债权人能够列举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债务的真实性,经多次催讨还是不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应该在
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假若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向法院起诉就没有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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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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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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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