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监狱服刑释放后,需要付钱吗?

刑事辩护
2021-04-01 10:3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判决生效投牢后,在监狱服刑有劳动能力的人会参加劳动改造,国家对服刑人员的吃、穿都有配额,一般不会花钱,而且参加劳动改造还有一定的补助。但是,监狱里也有很多消费的地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