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领养了一个小孩现己经三岁,当时对方是未婚生育现在也找不到小孩的亲生母亲,这种情况怎么样办理领养手续

2021-04-01 11:2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 怎么样领养小孩,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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