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不还,能否用支付令要求还款?支付令可以要求几个人?支付令生效后,原先借条的诉讼时间还有效吗?不还款只能强制执行吗?不强制执行是不是支付令就失效了,还是支付令一直有效?

2021-04-01 13:2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即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
  • 收条在诉讼中只有经过了双方的质证之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但借条在诉讼中是有效证据,借条实际上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
  •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可以向债务人重新主张债权(如重新签订借条等),可以追回欠款。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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