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月6号上班,说2500年1月,2700年2月每个月15号发工资,昨天发第二个月工资。老板还是给了我2500。当时觉得很生气,扣了25元果汁。这个被扣了3A,这个月,我今天不做了。我要工资。我能来吗?

2021-04-01 14:3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的条件下签署,签名或者按手印都可以,签订之前,要仔细阅读有关款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工资,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你的钱不多,我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解决。

  • 1、你可以要回你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3、你应该收集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不清楚之处,请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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