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不到三十岁,可以收养孩子吗?

收养
2021-04-01 17:0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以上收养条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经民政部门审查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可以收养亲戚家的孩子。《收养法》第七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 可以。单身人士满足以下的条件就可收养孩子:
    1、自己本身没有孩子;
    2、拥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就能给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健康环境;
    3、没有什么病症不适合抚养小孩的;
    4、年龄要大于30周岁;
    5、收养的时候要向当地县区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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