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杨华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房产和孩子的问题,我跟我老公的感情还算不错,我婆婆太强势,在我们有了孩子以后我跟婆婆之间的问题逐渐激化,我老公还是站在他妈妈那边,对我不理不睬,我提出离婚。先说房子,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产权人是我公公的名字,但是是给我们一家四口居住的,后来,我公公以我老公的名义另外买了一套200平米的洋房,是打算我公公婆婆居住的,这套洋房的产权人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我能分到多少?我们有两个孩子,女孩5岁,男孩2岁,我为了生二胎把工作辞了,现在没有经济来源,我老公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平时收入不多也不算少,不定时给我打钱,孩子与我感情好,因为我老公为了做生意平时在家的时间特别少,孩子我都想要。还有一个问题,在前段时间我发现我老公很奇怪,我找人查了他,有了录音,是他一直都跟一个小姐来往甚密,我亲自去找了这个女人,通过谈话知道,这个女人是为了钱跟他在一起,说我老公找她是生理需要,后来在我与老公的谈话得知,他与她在酒店开房多次,也经常去这个女人的出租屋,证实他俩来往过一段时间了,请问这些录音有没有法律效力,录音只是车里他俩的一些谈话,敏感话题少,如果我们在现在闹离婚期间,未走法律程序的时候,我老公把他名下的那套洋房过户给我公公的话,会影响财产分割吗?期待您的回复…

离婚
2018-12-31 01:3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婚房概念不清楚,如果属于婚前购买,谁买的归谁,如果属于婚后购买,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内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本写的自己孩子的名字,属于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
    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