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起诉离得婚,孩子抚养权归我,离婚后前夫只付了三个月抚养费,就以孩子总是生病为由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并在得知我上班工作挣钱之后,指使其母亲来我公司大闹两天,讨要婚内前夫名下房子的租金(婚内出租)当面沟通无果后,两次报警协调无效,其母一直耍赖,害我被公司劝退(上班不足一月),并且不发工资。前夫联系不到,其父亲更是找我家所在地的书记问我讨要一套房子(前夫父亲与书记是同单位上下级),问题是我根本没有房产,离婚时我只要了孩子。他们一家人都找不到,只能起诉,从离婚后他家一直闹事挑事,四处说我回话,这次更是离谱,能起诉么,以什么名义

离婚
2018-12-31 03:3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时发现房产证找不到了,那该怎么分割房产?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分割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