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年12月进户的?当年没有漏水,今年才刚开始送暖,楼下发现漏水。经过物业查看说是我家的地热管漏了,渗到楼下的。??想问:这个地热管是进户之前施工单位安装的,现在第二年就出了问题,这个责任谁来负呢?而且如果想找到漏点,需要把地板拆开,地面刨开,这些费用,损失谁来负责呢??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赔偿规定呢?

国家赔偿
2018-12-31 04:1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解决居室漏水的难点除了技术,还有漏水点的查找。为了准确地判断漏点,业主可以委托司法鉴定部门上门进行鉴定。专家指出,目前还没有专业仪器可以简单地判断出漏水点,司法鉴定部门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从现场情况判断出渗漏根源。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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