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妈坐电动汽车从北向南行驶。我去了没有信号灯的t字路口。和没有车牌的摩托车相撞,我妈妈撞上了摩托车后,车灯变成了。现在警察说骑摩托车的人不赔偿,现在协调不成功。我问了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能来。

2021-04-02 02:4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电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中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是相对而言的。由强至弱分别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汽车和摩托车同属于机动车,作为机动车管理,二者是平等的。电瓶车和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要先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根据责任划分来具体确定你们应当承担的责任。赔偿标准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一、 在民事上,未成年人若无赔偿能力的,则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二、 在刑事上,
    1、刑事年龄方面: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 在定罪方面:若在年龄上符合承担刑事责任条件的,那么在定罪上,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撞伤人触犯了刑法【交通肇事罪】 。
  •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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