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我们结婚买的,妻子也给了我们一部分。现在需要过家的只有我丈夫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4-02 04: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婚后购置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按照一人一半原则分割。
  • 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