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拘禁最后一个成年人两小时能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21-04-02 05:5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 存在下列情形的4小时也算非法拘禁:
    1、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非法拘禁时间达到24小时。
    2、在非法拘禁期间有殴打、侮辱情节,则无需考虑拘禁时间因素,直接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所以非法拘禁两小时拘禁期间没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构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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