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孩子在上大学,同学跟她借钱,孩子说没钱,对方介绍网贷及个人,说那里可借,自己借不出来了,让孩子代借,之后他自己还款不用孩子管,孩子借完钱给了同学,可同学并不还钱,算诈骗吗?

2018-12-31 05:3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贷还款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贷款平台都是有规定和解说的,所以网贷如何还款呢?不同的贷款机构都是有不同的规定的,有的是到期一次性还款,有的是贷款期间还利息,到期还本金等方式,具体的要和你所贷款的机构了解以下
  • 网贷不还,借款平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的,当事人仍然不还的,借款平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
      
    一、写执行申请书
      
    二、连同判决书一起交到原审法院。
      
    三、预交执行费。另外,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期限的。
  • 借钱不还不一定算诈骗,构成诈骗是有条件的。借钱不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由于没有能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如果有能力偿还不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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