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问题是:我跟别人打了一张借条问他借了2万块钱,但是他没有把钱给我,现在他拿着借条要去派出所告诉我还钱这样我还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拿他的钱我。就是说我没拿钱还免费的打了一张欠条给他

2018-12-31 05:4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欠钱到期不还,建议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借条格式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追讨难度会变大。
    1、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
    2、如果对方不认可,没有借条,如果有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据,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追回,这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
    3、如果你们之间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也不予认可,那么该债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4、任何纠纷,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省时省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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