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妻子2008年离婚后,当时判断一个孩子由她抚养,但她没有带走也没有支付抚养费。以前我走路也没有追问,现在孩子的消费变高了,我的家庭经济也付不起,怎么起诉抚养费呢?

离婚
2021-04-02 07:4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母亲,但是如果你丈夫不打孩子,那你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男方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10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 根据实际情况,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律师帮助下起诉处理。
  • 一般情况下,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律师帮助下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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