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结婚七年生了两个孩子,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和已婚女性同居,女性离婚了,我可以以重婚罪告诉他吗?他能得到什么罪?他要我离婚不要两个孩子,如果两个孩子都归我,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离婚
2021-04-02 08:5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一些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涉嫌重婚罪。如果你在有老婆的情况下在外面又跟小三生了一个孩子,那么这要看你跟这个小三在外面是否以夫妻的名义进行生活,如果你跟小三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生活的那么你跟这个小三就涉嫌重婚罪。
    但是你跟小三是秘密的生活,那么就不构成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