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50岁的员工,最近单位以我是聘干为由,让我退休,请问单位这样做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聘干是否享受和正式干部一样的待遇(即55岁退休这一待遇),另外,现在所在位置是管理岗,不能强行让人退休,但是领导说可以在没有过失的前提下强行给人转岗,以达到让人退休的目的,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盼复!

2018-12-31 06:2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公司倒闭退休员工补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正常退休条件: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
  • 养老保险缴够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办理退休。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个人账户中,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基础账户中。
    养老金计算方式:
    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计发月数
    基础账户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除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之外,每年还予以计息,过去年化利率是2%-3%,2016年则调到8%以上。
    计发月数是按照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均寿命来确定的,目前50岁退休为195,60岁退休为139,65岁退休为101。退休年龄越早、计发月数越长,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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