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正在商议离婚。当时他不想离婚。我绝对要离婚。他说可以离婚,什么也不给我。和孩子一样,我有两个女孩,大的我有,小的他养育,离婚后一年多,他照顾不了孩子,我想回到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吗?

离婚
2021-04-02 13: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2,你要提供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证明,且提供你能给与孩子更好的生活教育成长的能力(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 一方不离婚另一方坚决要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诉证明不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另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一般也不会支持离婚请求,因此坚持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在6个月以后再起诉一次,第二次一般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 对于一方不离婚如何离婚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不离婚另一方坚决要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