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17年12月到期,钱还没还。这个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2021-04-02 14:07: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能留置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起诉后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 欠款人到期不偿还欠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欠条,欠条应写清楚欠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欠款时间期限,包括欠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欠款期限,欠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欠款利息总额,欠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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