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生,民族:汉,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出生,民族:汉,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于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儿XXX。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自婚内财产签字之日起各自的收入,家庭财产,女儿XXX的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双方婚前均无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内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二、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在未取得对方同意得情况下不得私建小金库,一旦发现也应纳入双方的共同财产。

四、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100%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婚后用于共同生活所欠债务7万元,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①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按个人债务约定处理;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八、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男女双方要真诚相待,不可有任何感情欺骗,隐瞒,撒谎。如有发生一次补偿对方1000元。作为对方私有财产,不视作家庭共有财产使用分配。

九、如不幸两人离婚(双方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如下:

1、若女方在男方无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女方一次性补偿男方5万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若男方在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5万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婚生女儿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女儿抚养费方支付年收入的30%(每月最低不得低于500元)支付,每月汇款到扶养方指定的帐户,直到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4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周周末。

十、男女双方,不能有关系暧昧、影响婚姻家庭的异性朋友,QQ好友。如果签订协议前有,请立刻断绝联系,不再往来。如有发生,发现同样视为过错行为,按照协议解决问题。

十一、对于过错行为离婚的约定:如果男女一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女儿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婚生女儿随无过错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女儿抚养费方支付年收入的30%(每月最低不得低于500元)支付,每月汇款到扶养方指定的帐户,直到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4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周周末。

2、过错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3、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无过错方所有。

4、离婚时如有未还清的共同债务(包括房贷)由过错方承担。

5、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6、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30万元。

7、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十二、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十三、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自愿签定,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018-12-31 07:4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我国《婚姻法》、《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并没有规定。但《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
    (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二、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其种类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表明对其履行债务的怀疑,是表明对其个人信用的怀疑;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是表明对担保人监督或连带履行债务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担保人个人信用的肯定。债权人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不了解的人作为担保人,更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明知其个人信用很差的人作为担保人。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