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我公公买的离婚了我可以分到吗

离婚
2021-04-02 15:0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权关系明确可以卖。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婆婆的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婆婆的房屋被夫妻继承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住房登记人是公公,那么住房产权和夫妻无关。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如果夫妻婚后参与还贷,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公婆债权,可以要到这笔钱协议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