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一个初中生骑助力车撞到了我右后轮的车尾,孩子又摔倒,我下车说带孩子上医院,孩子拒绝说不用,我留了电话,他就急匆匆走了,没有报警,这样如果孩子回到家事后家长给我打电话,再报警的话可以么?我想问下这个路段有监控,定责大概会怎么样呢?

2021-04-02 16: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撞到发生车祸处理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3、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
    4、结合整个事故情况以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分划。
    5、责任分划完毕,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6、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
    7、调解不成功,伤者一方可根据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时候有争议也还是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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