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家庭暴力,妇女离家与第三者有关怀孕。男子提起诉讼,有三个孩子,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女子有过失,女子有监护权吗?女孩和女人生活,男人起诉前女人已经两次以离婚条件不成熟拒绝,现在过失方面,女人有监护权吗?女人一直不需要财产,需要孩子。

离婚
2021-04-02 17:1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女人想离婚男人不同意的,能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可以离婚的。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除非法院确实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孕妇离婚将不被受理。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是允许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