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2016年夏天起诉离婚,之后撤销起诉,2017年6月第二次起诉离婚,我不去会怎么样?女儿从小就带到9岁,他从来没有带过孩子,她现在起诉离婚需要女儿的监护权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02 17:4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时,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对内是有效的,对外则是无效的,夫妻即使离婚了,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道理很简单,防止转移财产而逃避债务,比如财产全部给妻子,债务全部由丈夫承担。

    法律也规定:如果一方能举证,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则由其个人承担。
  • 法官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标准,原则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法官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是可以判决。不离婚作为例外的情形的。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般会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婚姻,但法官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有时会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面对这种情况,可在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