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离婚前和别人一起生活怀孕了,现在婴儿已经3个月了,前夫方面现在不同意以前的离婚协议,不让孩子见面,离婚前确实分居了将近2年,感情破裂离婚了。

离婚
2021-04-02 18:3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你们协商一致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二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 关于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共同财产共同分,共同债务共同还;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一般2岁以下的由女方抚养,10岁以上的要考虑小孩的意见,还要综合考虑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
    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承担抚养教育费用,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离婚协议、单人照片2-3张。到法院办理,还要提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不需要照片,但要提供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相关证据
  • 可以起诉离婚,原告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温馨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孩子,离异双方都应尊重探视权,合理行使探视权,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环境。
  • 第一,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会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归属,达不成协议,也可以起诉解决。
    第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