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与电瓶车相撞,电瓶车担主要责任,摩托车担次要责任。那么请问摩托车能向电瓶车索要赔偿吗?

2018-12-31 09:3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摩托车交强险的车损赔付最高是2000元,如果是造成对方受伤,理赔上限是1W元。
      不过具体赔付多少,还要依责任来划分。一般来说,主责次责七三开。比如我骑车跟前车追尾,造成了前车的损伤,这时候很明显是我全责,那么最高赔付额度2000。
    如果是两车争道,都没按规定的话,那就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所承担的责任份额X对方车损得出赔付对方的资金。如果同时造成了人员(不管是路人还是对方车上人员)受伤,最高赔付额为1W。
      摩托车交强险每年是120元。主要是确保道路上弱势一方而设定的赔付。一般来说,只要自己不超速行驶,顶多也就是造成对方受伤,所以赔付额度不大。
      摩托车在我国只有交强险一种保险,虽然赔付不大,但关键时候还是能减少自己损失的。
    另外,摩托车的保险只针对第三人也就是路上其他车辆及行人,不针对被保摩托车本身以及驾乘人员。你可以理解为,只赔付别人的损伤,不赔付你自己的损伤。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如果从右侧超车的,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交警根据现场确认。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对于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十分关注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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