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交了定金和中介买房。现在后悔了。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1-04-03 01:54: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 房产中介在合同中体现居间人的角色,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房产中介就完成了居间服务,买卖双方若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最终不能履行,房产中介一般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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