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财产每人拆除65平方20平方的房子,房子没有建成,政府还没有分开,法院拒绝我的诉讼,房子分开后,我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吗?房屋拆迁配置补偿协议。

离婚
2021-04-03 06:3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房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分房子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看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是起诉强制拆迁的决定或公布的拆迁补偿方案,那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应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是主张应得的拆迁补偿款,那是民事行为,应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个人诉讼在基层法院起诉就可以了,如果涉及重大的拆迁,参与诉讼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很大的,应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